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2011年04月

行業資訊

工廈活化

為配合落實特區政府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六大方向政策,增加中、小型住宅單位的供應,土地工務運輸局在四月十二日推出工業大廈活化措施,工廈倘若全幢拆卸改建為住宅樓宇,必須提於佔住宅總單位數至少7成、實用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約640平方呎)的單位。符合此要求的申請項目可獲優先處理,由入則至展開工程較正常流程縮短一半時間,從而有助推動申請項目加快落實興建。

隨著本澳社會發展,部分工廈已空置多時,當中有些更樓齡偏高,對社區存在衛生及安全隱患。透過工廈活化,促進發展商或工廈業主改建工廈為住宅樓宇,從而增加兩房一廳(即T2)及一房一廳(即T1)住宅單位的供應量,最終能達到為有意置業的市民提供多元化的選擇,以及更好地善用本澳土地資源,改善社區環境以至工廈長期空置及造成的殘危樓宇問題的目標。

土地工務運輸局、法務局、物業登記局訪建置

規範『樓花』買賣法律制度交流會議

法務局張永春局長,土地工務運輸局賈利安局長及登記局梁美玲局長一行四月二十六日到訪商會,就規範『樓花』買賣法律制度與會員進行講解及交流會。
劉永誠理事長先向與會者講述本會對該 "制度" 之意見書內容,莫均益會長表示贊成有關的規範將有利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並一再次強調本會對 '制度' 支持及要求,多位與會者也藉此機會向嘉賓提出問題,三位局長一一回答,希望解釋業界對新法制可操作性的疑慮。

會議中,法務局長張永春表示,政府希望於六月提供樓花買賣合同範本,先讓業界參考,推出的範本非最終版本,立法前可作更好的修改。

工務局、法務局、登記局三局長到訪本會
工務局、法務局、登記局三局長到訪本會


會後合照
會後合照

三位局長講解新法規
三位局長講解新法規

莫均益副會長向各局致謝
莫均益副會長向各局致謝

「建築安全督導員-補充課程」開課了

商會與勞工事務局合辦,並由澳門建築工程學校籌辦「建築安全督導員-補充課程」,經過多月來的籌備工作,共有二十名舊同學報讀,並於四月二十七日舉行開課儀式,邀請到勞工事務局副局長陳景良、建築工程學校區金蓉校長、商會理事長劉永誠及黃國基常務理事齊來出席開課日,為學員打氣。

建築安全督導員培訓課程由1989年開始舉辦,建築工程學校共舉辦了七屆,課程時間由最初的72小時,至後期的課程有102小時,當年培育了不少業界人才,後期,已由勞工事務局接手繼續舉辦相關課程,直到近年間,隨著社會發展,以及對技術要求的提高,專業的建築安全督導員的課時更增長至150小時,在課程內容上亦都更加充實,吸引到很多新的同業報名就讀。

了解到許多建築工程學校的舊同學都有意繼續為自己的專業知識再作補充以及提升,但因為報讀補充課程的學員曾經修讀過的課時不一,過往,並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安全督導員接受培訓的時數,再者當時的學員接受培訓多是自發性質。隨着近年大型的工程不斷增加,及後,工務運輸局更引入標書評分機制,突顯了督導員培訓時數參差的問題,亦都直接反映出設立專業資格認證的迫切性。

有見及此,建置商會特別為舊同學爭取舉辦是次的「補充課程」,經過與勞工事務局的商議、研究課程的安排,課程得以順利展開,商會十分感謝勞工事務局的大力支持。

劉永誠致詞時表示,明白學員正從事建築行業的,工作時間以外能夠抽出寶貴的時間再進行進修是相當困難及辛苦,同時間也有部份舊同學正在外地從事建築行業工作而未能參加是次課程,報名人數達二十名,商會亦感到十分高興,希望學員繼續努力,堅持到底,取得好的成續,大家都能夠獲取證書。

安全督導員補充課程開學啦!
安全督導員補充課程開學啦!


督導員上課情況
督導員上課情況

督導員進行考評實習(一)
督導員進行考評實習(一)

督導員進行考評實習(二)
督導員進行考評實習(二)

「2011年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展覽會」

今年,商會繼續應邀為支持機構,並在展覽館內設置展位,讓會員把放資料展示其環保業務及推廣,是次大會增設『環保建材』專題區,行業友會齊來參展,大會安排多場環保建築研討會,會員踴躍參加;劉永誠向理監事匯報參展工作獲得一定成效,也希望會員藉此機會多參與環保工作及透過參展作平台與其他參展商作交流。


2011MIECF展位前留影(一)
2011MIECF展位前留影(一)


2011MIECF展位前留影(二)
2011MIECF展位前留影(二)

2011MIECF展位前留影(三)
2011MIECF展位前留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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