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2014年8月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先生 與建築地產界專業團體仝人聚會

由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澳門建造商會、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澳門地產發展商會、澳門地產專業發展商會聯合舉辦,邀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崔世安先生出席,於八月二十日假世貿中心蓮花廳進行一個多小時聚會,主辦單位代表、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劉永誠先生致歡迎詞,並於致辭中表達對候選人崔世安先生獲高票當選的祝願,隨後聚會正式開始。

探討多項建築地界關注議題

於台上發言及提問環節,各會代表輪流向候選人崔世安先生闡述關心的議題及表達對來屆特首施政的期望: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劉永誠先生表示未來五年希望特區政府能理順土地供應、房屋政策及新城填海計劃等三大範疇。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會長鍾小健先生希望政府能盡快落實街影替代法、撤銷房間最少面積限制及鼓勵發展商興建停車位。

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先生則關心政府如何提升施政水平、行政效率、城市規劃、房屋供應以及澳門社會各方面的可持續發展等議題。

澳門建造商會理事長鄧漢昌先生關心建築業人力資源政策。

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會長張樂田先生則對公共固定資產投資、大型建築投資及建設及新城填海A區等議題提出建議。

澳門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先生提問有關社會房屋政策、新建樓宇項目批則等議題。

澳門地產專業發展商會會長陳榮林先生則對路氹金光大道未來發展提出建議。

崔世安先生積極回應

會場的觀眾、傳媒出席人數達二百六十多人,座無虛席,現場討論氣氛熱烈,候選人崔世安先生對各商會關注的議題積極回應,到最後的台下答問環節,觀眾均把握機會向候選人作出提問,同時將現場氣氛推至頂峰,聚會在台下答問環節後正式完結。

建筑地產界七會向崔先生建言獻策
建筑地產界七會向崔先生建言獻策

大會后合照
大會后合照

劉永誠會長代表致詞
劉永誠會長代表致詞

梁竟成理事長獻策
梁竟成理事長獻策

謝思訓理事長發言
謝思訓理事長發言

現場一隅
現場一隅

選舉日領導聚頭
選舉日領導聚頭

建置會員子女獎學金頒獎禮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於八月二十七日在舉行二○一三年-二○一四年度會員子女奬學金頒奬禮。由於會址正在進行裝修,舉行地點移到澳門管理專業協會演講廳舉行。

理事長謝思訓鼓勵獲奬同學勤於學習和堅持勇於進取的精神。 商會持續舉辦會員子女獎學金獎勵活動40多年,目的在於鼓勵同學尊師愛校, 勤奮學習和堅持進取的精神,追求新知識的好風氣,在家孝順父母,在學校做個德智體群美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在學校中起模範作用。同學們堅持努力學習取得優秀的成績是十分難得,希望同學一同努力,保持良好的學習態度,繼續取得好的成績。

希望同學戒驕戒躁,再接再厲,不要辜負家長的期望。在學習文化科技知識的同時,也應兼顧品德方面的發展,也要注意體育發展,多做運動,身體健康,成為一個 品學兼優、德才兼備的,德智體都健康的優秀青少年。

區金蓉副會長介紹本年度獲獎的會員子女名單及祝賀獲奬同學;獎項按成績分為甲、乙兩級,平均分85分以上操行甲等列為甲等獎,平均分80分以上操行乙等列為乙等獎,獲建置頒發中學獎的同學有: 許樂奇,張景富;獲小學獎有:張樂庭,劉思言,魏匡明,張健庭、魏匡賢、叢培羲、馮曦禾、冼嘉俊、冼嘉怡。同學們與家長一同出席頒獎禮,一齊分享喜悅。

出席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建置會員子女奬學金頒奬禮的負責人還有副理事長麥文新、常務理事姚健池、馮柏基,張金善及監事冼永儉等。

大合照
大合照

留住開心
留住開心(1)

留住開心
留住開心(2)

留住開心
留住開心(3)

留住開心
留住開心(4)


馮曦禾同學


冼嘉俊同學


冼嘉怡同學


張樂庭同學


劉思言同學


魏匡明同學


叢培義同學


張健庭同學


魏匡明同學


許樂奇同學

澳門建築業發展關注小組訪特首

由澳門建築師協會、澳門工程師學會、澳門工程顧問商會、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澳門建造商會、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共同組成的澳門建築業發展關注小組日前拜訪行政長官崔世安,就政府現正展開諮詢的新城填海A區土地使用新規劃提業界意見,並就建築業界現時面對的問題,包括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如何解決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建築原材料、公共房屋及私人房地產市場發展、以及建築行業前景等向長官反映,六會一致認同及大力支持特區政府針對解決居民住屋需求而作出此調整方案,更表示支持特首連任。


建筑業六會到訪崔特首

就新城填海A區土地使用新規劃意見書

對於特區政府針對解決居民住屋需求,而作出調整新城A區的用地規劃的方案,關注小組一致表示認同及大力支持;小組各代表均認為新城填海區A區作為五幅填海區中面積最大的一幅土地,同時正在填海造地,加上位於鄰近基層市民較多的北區,增加A區的公共房屋數量不但可以舒緩澳門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同時亦可分擔北區的人口壓力,為日後北區等區域進行舊區重整提供契機。

而有意見指出區內公屋數目的調升將增加A區的人口密度,並引申交通負荷、社會設施和城市景觀等問題,會上亦有就此展開討論,經分析本澳各區的人口密度情況後,小組認為A區修訂後的人口密度只屬澳門各區的中等水平,與本澳氹仔發展成熟的生活小區海洋花園約每公頃750人相當,此數字足以證明按照新規劃A區的人口密度相當舒適,倘若居民有住屋需求,並達到社會上普遍的共識,認為有需要調升作為更多的公共房屋之用,A區的容積率尚有可以適當上調的空間。

另外,有關完善各項區內交通及社區配套設施建設的構想,小組認為應及早就預留地下空間作交通管道、架空步行系統、立體交通規劃、及早建設軌道公交系統等方面進行前期構想,小組並認為相關規劃研究在現階段已需要盡早開展,以期能更理想地完善日後的民生社區設施,滿足區內居民屆時的使用需求。

亦對未來A區公屋的設計外觀方面表達了意見,期望當局在滿足實際住屋需要的同時,日後亦能更多地對公屋群的外觀及佈局設計作出思考,透過設計技術改善公屋群的景觀及質素,以改善住戶的生活條件,美化珠三角地區進入澳門的第一印象,當中還包括區內的道路網、綠化建設等方面,均需要當局作出前膽創新思維加以優化。

小組同時特別關注到其餘各新城填海區的規劃情況,並認為應就全部區域作出全盤考量,促請當局應盡早公佈其餘區域的總體發展規劃,在目前土地資源緊缺的情況下,合理用好各幅土地的可發展潛力,為市民提供更多可選擇的房屋種類及其他公共設施,並為澳門的多元經濟發展預留用地。

最後,各代表均認為方案具可操作性,能真切惠及澳門的基層及年輕人,期望當局能全速落實執行相關規劃的建設,務求群策群力,共建新城填海新澳門。

就<<檢討經屋法諮詢文本>>意見書

關於房屋局就<<經濟房屋法>>進行全面檢討修改其核心內容和根本制度,收集及諮詢社會意見,本會對文本內容亦表示關注,尤對有關包括經濟房屋供應量,以及整個社會之房地產市場發展等方面,並組織會議討論是次文本內修訂方面之項目,逐一提意見及建議,供當局多加思考。總括而言,本會對有關修改的大前提,是冀望貴局堅持「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政策原則,優先為真正有住屋困難及需要的人士提供居所。

本會建議 貴局修訂法例時,不應該單獨討論經濟房屋,應同時就社會房屋法律作統一檢討,法律必須以整體性公共房屋系統發展作為考慮。此外,還需關注私人樓宇市場,促進樓市平穩發展,樓宇市場需要有階梯式的制度,如果私人樓宇市場供應不足,定價為高,則更多人對經濟房屋有渴求。另外,本會對是次諮詢文本內容提出以下意見供房屋局參考 :

1  社屋為主、經屋為輔
本會堅持認為經濟房屋乃私人房屋市場和社會房屋政策的補充性作用,保障收入水平最有困難的本澳居民獲得基本住屋需要才是根本,故此,在貫徹「社屋為主」的前提下,鼓勵先租後買,讓此類房屋資源得以透過循環再用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士,政府房屋資源用得其所;而經濟房屋方面,協助收入水平難以負擔私樓價格,而又超出了社屋申請上限要求的本澳居民解決其住屋需要,但建議防止其投資功能,由局方主理再安排予合資格申請經濟房屋人士,令政府資源得以用於保障居民住居需要為主。根據澳門政府由2010年至2013年間的數據,三年間建成及在建中的社會房屋單位共7,376個,經濟房屋單位共12,673個,數據顯示經濟房屋數字已大大超出了社會房屋,本會希望 局方深思,未來在公共房屋的計劃中,如何實行「社屋為主」,以及在興建房屋時如何做好社屋和經屋兩者之間的分配。

2 經濟房屋的轉讓制度
本會重申支持經濟房屋維持十六年禁售期,必須以大原則方向,公共房屋主要目的是提供居所,投資誘因必須儘量減低。

3 調整申請經濟房屋的條件
<家團> 的定義比原用之(群體)更是合情合理的,維持規定申請人及家團成員在提出申請前五年內不在澳門擁有居住用途的物業或土地的資格限制是必須的。

4 設定申請人收入及資產限制
放寬申請人的收入上限,可讓更多有困難購買私人房屋之人士有機會申請經濟房屋,而申請者收入下限的資格限制,必須與社會房屋申請者上限接位,才可以避免出現"兩頭不到岸"的情況。 - 唯放寬了申請人收入上限,也就涵蓋了更多階層人士,反而影響市民向上流動的動力。

5 調整經濟房屋的申請排序方式
關於文本內容提及的<分組排序>比例,並透過公開抽籤方式分配房屋表示贊同,此乃公平原則之下,也可優先幫助最有需要住屋需求的市民,故此,本會建議優先次序應為1.核心家團 2.非核心家團3.個人,有關三組別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資源,建議房屋局參考及比較以往相關數據,並提出A、B兩個比例方案,供社會作廣泛討論,(A) 7:2:1 (B) 6:3:1,屆時全部以抽籤方式進行分配,而個人申請者規定必須30歲以上方可申請;另外,根據統計局2011年人口普查資料數據顯示,由30歲至54歲未婚之澳門居民共23,476個,本會希望當局思考這個數據,其中有多少人可以合資格申請? 16歲至29歲未婚者共有95,423個,政府可否完全滿足他們?故此,本會建議研究推出新類型公屋,例如設立<青年社屋>,讓有能力青年以較合理租金入住,藉此儲蓄再有機會向上流轉至經屋或私人市場。

 贊同“每一次申請經濟房屋<分組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建議未能中籤者的申請資料可保留至後續申請之用,當資料有變更時可以在新的申請開始前作出更新,再進行分組排序名抽籤,可以免擾民及大量減低行政工作。

6 調整經濟房屋的訂價方式
經濟房屋單位售價的訂定,必須考慮樓宇建造成本、坐落地點、建成年份,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以及單位的面積及類型。

7 規定申請者居澳不少於183日
經濟房屋或是社會房屋都是政府幫助居民解決居住問題的目的,如申請者並非以澳門作為常居地,即違背了大原則,本會十分贊同設立這個新規定。

最後,本會冀望房屋局是次法律檢討工作順利之餘,更希望能藉是次的諮詢工作,認真聽取社會意見,完善法例的修訂,以解決當前遇見的問題,更好地回應社會對住屋的需求,配合本澳日後的社會經濟發展。


<工量測計入門概念性簡易課程>第一期課程已於八月二十六日開始上課。


開課前, 課程工作小組成員與澳門大學教授們及HK ICES代表會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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