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建築置業商會
 

2018年1月

建置關注小組 : 季度工作報告

<公共房屋及私人房產 市場事務關注小組>與<都市發展及土地資源關注小組> 聯合會議

會議討論事項 :

1. 私人房地產市場近況
述1月及2月份私人樓宇市場買賣情況,總括二月份下半月因應辣招及農曆新年條件下,成交量不多。麥冬青補充2018年1月前多個大型樓花盤住宅樓宇只有30%售出,70%仍存於發展商手上,因應2月1日辣招消息,市場聞息起剌激作用,1月下旬樓花成交數量大增,初步計算發展商樓花存貨只淨54%。助青年首置物業法例消息出台後,2月下旬諮詢者多,二手樓價有微升,成交量不多,反映放大槓桿原理,市場剛性需求一定存在。

2. 討論<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
與會者討論關於角度視廊內容,文本中局方未定有角度,表示需要考慮觀景、海景及周圍環境才可以定有關角度;本會認為文本中應有角度作 討論,建議必須以基準點,兩點定出受規範之位置,才有討論空間,認為此舉諮詢文本對比當年世遺歷史城區之文遺法要求更高更甚。

3. 談租賃法
i) 如業主與租客同意簽租約但不認證,並簽署認同租約不認證之文件,合約仍然生效,但當有事發生爭議就會依法律處理,歸責於錯的一方。
(根據由第13/2017號法律修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方式)一、不動產租賃合同應以私文書訂立,且合同中之各簽名均須經公證認定。*
二、即使欠缺書面憑證,只要能證明該欠缺可歸責於一方當事人,則他方當事人仍可藉其他證據方法使不動產之租賃獲得法院承認,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ii) 退租書不可以預先簽署。法例中退租書必須雙方簽署認證(否則不具備執行力的名義)。
(根據由第13/2017號法律修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強制執行)除基於特別規定存有足以構成返還租賃物之執行名義之其他情況外,如租賃合同中之各簽名均經公證認證,則在下列任一情況下,該合同亦構成返還租賃物之執行名義:a)合同經當事人協議而廢止,如屬都市不動產租賃合同,載有該協議之文書須具有經對照認定之簽名,其餘租賃合同則須具有經當場認定之簽名;)
*但如無退租書,亦可以根據各種情況(如欠租等),以勒遷之訴要求租客搬走,並交還欠租。
iii) 租約可先簽署一年期,但同一住客可續租三年,業主可以於每年合約中加上次年續租的加幅。(加幅是否合理,住客可以向法庭提出爭議及要求續租)(根據由第13/2017號法律修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條(單方終止)二、然而,如從不動產租賃開始至合同期滿或至其續期期滿不足三年,則出租人無權在期滿時單方終止合同。)

***建議將來討論/檢討相關法例,必須多關注業主權益。

<公共及私人工程事務關注小組>

會議討論事項 :

1. 談1月31日勞工局於中華總商會五樓舉行之<<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律草案介紹會,當日業界超過50人出席,局方介紹內容要點,業界代表積極提問及反映意見,希望局方理解業界關心的問題,法律內有部份文字不清晰的地方必須修正,以免做成大影響。

2. 匯報領導與土地工務運輸局見面情況,局方就個別入則個案因存在不清晰地方,建議邀約業主及與技術員舉行合作會議解決問題,商會表示歡迎。關於許多項目仍在審批階段,尤其位於舊城區M級樓宇位設計未能符合消防批則要求的問題,局方表示將會有調整方案。

3. 關於較大型M級樓宇項目,民署要求設置垃圾房一事,民署解說因為該些項目會產生大量家居垃圾,根據指引須要自設垃圾房。希望業界關注此項指引,設計入則時多考慮此問題,商會將會繼續跟進了解。

4. 據消息,勞工局本年將有安排三次“大型”工地巡查,希望業界做好安全工作。2018年按時間表多個私人項目大型工地快竣工,尚有較大型公共工程項目工地。

 

《建築業職業安健康法》文本內容–講解會

<公共及私人工程事務關注小組>就文本內容一一討論,深化細讀,整理建議後提出意見,於文本內容講解會中直接向勞工局反映意見,當日業界踴躍出席。


2018.01.31 中總安全講座

2018年建置培訓部繼續為會員及同業舉辦持續進修課程

<建築工程之環境監測講座>

2018年1月27日商會與LECM合辦<建築工程之環境監測講座>,主講曾可鈞現任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建築材料廳 材料工程師,分享內容包括建築工程之環境管理計劃概述、澳門建築工程噪音與空氣污染監測與控制要求。


建築工程之環境監測講座

<設計及選擇合適防洪設施>

2月17日商會邀請陳潤發及劉淦鈿兩位專業人士任研討會主講,與業界分享<設計及選擇合適防洪設施>,技術分享如何使用合適設施抵擋洪水,控制洪水及轉移洪水。

<防火間隔及系統規劃與設計課程>

3月14日商會邀請王宇軒先生BEng蒞會任<防火間隔及系統規劃與設計課程>主講導師,介紹及討論關注火災案例及其因素之研討、各地建築防火設計規範和標準、防火堵塞系統的應用、防火堵塞系統之測試標準、及驗收標準。



<澳門地工勘測的要求與應用-以地質鑽探為例>

3月28日商會與LECM合辦<澳門地工勘測的要求與應用-以地質鑽探為例>研討會

LECM 地工技術廳-基礎及勘測中心主任陳志勤工程師任主講,研討會介紹及討論內容包括 :地工勘測概述: 地工勘測的目的、地工勘測的方法、地工勘測的階段與規模。2. 澳門地工勘測的要求-以地質鑽探為例: 地工勘測的階、地工勘測的佈置及鑽探深度的要,3. 澳門地工勘測的應用-以地質鑽探為例、鑽孔柱狀圖、地層剖面土、岩土分類及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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